青春动滋券首月抵用情形 运动场馆占5成

体育署推出青春动滋券,目的培养青年族群自主参与运动及欣赏赛事消费习惯。(体育署提供/陈筱琳台北传真)

为培养青年族群自主参与运动及欣赏赛事消费习惯,教育部体育署从今年6月1日起每年常态发放青春动滋券,鼓励16岁到22岁的国民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和观赏运动赛事,相关执行规划18日于112年度全国教育局(处)长会议进行宣传,体育署邀请相关单位鼓励青年族群享受动滋的滋味。

体育署表示,统计青春动滋券首月抵用情形,以业别上来看,抵用金额以运动场馆业占54.23%、运动休闲教育服务业占38.60%这两项为最大宗,确实发挥促进运动核心产业发展之功效;县市抵用金额则以台中市、高雄市、彰化县、新北市、台南市暂居全台前5名,体育署鼓励更多做运动、看比赛业者至动滋网登录成为合作店家,并加入优惠加码行列,提供青年更多元消费抵用选择,共同扩大产业规模。

为扩增合作店家,体育署自6月底展开各县市巡回招商说明会,透过直接与运动产业业者直接面对面座谈交流,辅导业者数位转型、提供服务加值案例分享;体育署也强调,透过青春动滋券鼓励青年族群参与运动和观赏比赛,可以丰富暑假生活,也有助于发展兴趣和潜能、增加社交互动、提高学习动机及学习成效,将有效提升青年族群的身心健康、培养健康的生活态度及积极的学习态度。

体育署提醒,青春动滋券限本人使用,领券后请妥善保存个人资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盗用而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