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去年发放公积金贷款额超138亿元 40岁以下职工占比达84.92%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详细披露青岛公积金运行情况。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365.69亿元,提取274.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8%与23.99%;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6万笔、138.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8%与14.27%。
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试点,配套实施缴存补贴、贷款额度上浮等政策,扩大制度受益群体。《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为13194家、新开户职工20.6万人,实缴单位87331家、实缴职工210.34万人。截至2023年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3095.64亿元、缴存余额964.5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4%和10.46%。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结构不断优化,非公有制单位和中低收入职工成为缴存主力军,制度普惠性保障更加有力。《年度报告》显示,新开户职工中,非公有制单位占83.9%,中、低收入占99.55%;缴存职工中,非公有制单位占68.71%,中、低收入占98.31%,较前一年均有所上升。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2个多月,吸引9500多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累计缴存671.52万元。
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租购并举,灵活运用政策工具,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购房方面,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延长首付款提取优惠政策,推出存量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支持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租房方面,大幅度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强化对重点群体的保障,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按月全额提取、租赁各类保障住房的群体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帮助新市民减轻安居负担。
《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青岛公积金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03%,比上年增加8.48个百分点。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77.71%,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14%,租赁住房占4.3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2%,满足不同类型的住房消费需求。
2023年,青岛发放公积金贷款138.03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321.65万平方米,预计贷款期内为职工节约利息支出23.46亿元。
《年度报告》显示,综合公积金贷款主体的收入、年龄以及购房面积等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年轻群体的购房刚需,保障作用精准有效。2023年,青岛发放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中,40岁(含)以下职工占比达84.92%,中、低收入占96.69%,购买首套住房占81.76%,且以中小户型为主,购房建筑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18%,144(含)平方米以下占94.42%,体现了支持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的目标导向。
在利率下行的情况下,青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实现稳定增长。《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青岛住房公积金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3.88亿元,同比增长12.47%;实现增值收益15.3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54亿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6.38亿元,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青岛住房公积金还持续增进跨区域服务便利。2023年新增5项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高频事项1个工作日即可办结,跨省办事实现“再提速”,全年为群众办理跨省业务3500多件;持续推动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全年五市间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1.91万笔,发放异地贷款5.33亿元。
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再调整
3月29日起,我市再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统一购买首套房与二套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二是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拓宽至二套房。我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三是实施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根据住建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职工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贷款额度在满足我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