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具体执行时间和支持标准发布

人民网西宁8月18日电 (陈明菊)8月16日,在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解读《青海省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青海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青海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细则》《青海省加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设备更新实施细则》的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钧具体介绍了《青海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内容。

本次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主要支持9个方向:加力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加力支持购置新车、加力支持购置新摩托车、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更新、加力支持国家家电以旧换新、加力支持省级家电以旧换新、支持省级智能家用电器购置、加力支持家装焕新。

具体执行时间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活动执行时间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为准,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申请时间截止2025年1月10日24时;

(二)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执行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三)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摩托车购置补贴活动、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购置补贴活动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四)家装焕新补贴活动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五)智能家用电器购置补贴活动执行时间为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需要注意的是,细则明确各项补贴活动在执行周期内,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停止。申请资金所需资料均需在活动周期内完成,所有项目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24时。

具体支持标准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一)汽车报废更新: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旧车(2011年6月30日前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柴油乘用车和2018年4月30前新能源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燃油车(2.0升及以下排量)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工信部备案的补贴车型目录)补贴2万元。

(二)汽车置换更新:消费者出售本人名下二手车(需在车辆管理部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并在青海省内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购买10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三)购置新车补贴:在青海省内购买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含燃油车、新能源车),根据购车价分为三档补贴。购车价5万元(含)以上补贴3000元;购车价10万元(含)以上补贴4000元;购车价20万元(含)以上补贴5000元。每名消费者最多可享一档补贴。

(四)购置新摩托车补贴:在青海省内购买新摩托车的个人消费者,根据实际购买价格的10%进行补贴,单笔补贴上限不超过3000元。

(五)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更新:在青海省内交售旧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个人消费者,根据实际购买价格的30%进行补贴,单笔补贴上限不超过1000元。

(六)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对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的20%补贴;够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的1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七)省级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消费者在青海省内购买壁挂锅炉、洗碗机、智能门锁、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净水机等9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购买1级及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与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一致。购买其他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的10%补贴,单笔补贴上限为1000元。

(八)省级智能家用电器购置补贴: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手机、照相机、电话手表等智能设备(除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明确的8类和省级家电以旧换新明确的9类家电产品以外的所有智能家用电器品)给予购置补贴。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笔上限不超过10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九)家装焕新补贴:在青海省内签订整屋或局部装修、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家具定制、智能化改造合同的,按照实际装修合同金额进行分档补贴。其中,签订装修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小于10万元的,在装修验收结束后,可享受1.5万元家装补贴;签订装修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的,在装修验收结束后,可享受3万元家装补贴。

以上内容,具体以发布的《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