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汇自救会争纳灾区补助引质疑 竹市府这样回
自称是新竹市「自发性晴空汇区权人自救会」的团体或个人,发文表示已在争取被中央画入灾区、争取补助,但市府16日表示,火灾案件不纳入灾防法第51条规定灾区画定。(本报资料照片/陈育贤新竹传真)
新竹市晴空汇今年5月26日发生火警至今尚未重建修复,近日传出有自称是「自发性晴空汇区权人自救会」争取被中央画入灾区、争取补助,先是遭晴空汇管委会驳斥与管委会没有任何关系之外,市府16日也表示,火灾案件不纳入灾防法第51条规定灾区画定。
近日有网友在PTT上转传1则文章,提到疑似有自称是「晴空汇区权人自救会」,号召推动晴空汇火灾可以被中央画入灾区而争取补助,此文一出,立即引发网友质疑,认为「私人产权失火不找保险公司反而是政府?」、「为什么要政府补助?没保险吗?」
此篇文章昨天已遭晴空汇管委会主委简隆至打脸,指「晴空汇区权人自救会」与晴空汇管委会没有任何关系,且该自救会有多少成员、是否都是晴空汇实际住户不得而知,晴空汇社区有500多户,据了解,加入该自救会的住户保证连50户都没有,并抱怨该自救会的行为已造成住户困扰。
而对于该文内容,消防局今天则是表示,有关「灾害防救法第51条灾区画定纳入火灾类别案可行性」部分,内政部已于2024年8月9日邀集专家学者、中央相关部会及县市政府召开研商会议,经会议决议为「火灾案件不纳入灾防法第51条规定灾区画定,由地方政府针对受灾民众依实际受灾事实核发救助金。」
都发处也表示,针对晴空汇社区,因中央已有会议决议「火灾案件不纳入灾防法灾区画定」,故并无网路文章所提健保、税赋减免、房贷利息减免等相关补助。目前市府依权责积极协助住户,由社会处协助住户请领「安迁救助金」与环保局专案协助灾后大型家具清运,后续社区装修整建许可阶段,都发处将提供行政协助,依法审查,为建筑公安把关。
社会处补充指出,针对「安迁救助金」,依据「新竹市政府灾害救助金核发要点」,由新竹市东区区公所协助受灾民众申请安迁救助金,对象为设籍且实际居住受灾住户,每人2万元,1户最多以5人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