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活動中心轉型旅館延5年 救國團:造福青年
立院今天三读通过发展观光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等完成旅馆业登记的期限展延5年。救国团今天表示,透过修法可持续造福青年,相关作业会在限期内处理。
现行法规要求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教师会馆、国军英雄馆、寺庙香客大楼等特定对象住宿场所纳入旅馆管理,给予10年期限完成旅馆业登记,将于今年1月21日到期。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发展观光条例部分条文修正,将登记期限展延5年,至民国119年1月21日。
救国团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蕴含已故总统蒋经国爱护青年的心意及为国育才的理想,在中心工作的员工数十年来视为值得骄傲的工作,也是值得守护的理想,对促进地方发展有很多贡献,此次法案修正通过,不但保障员工工作权,也让他们感受到多年努力受到国家和社会的肯定和重视。
这次修法适用对象包括寺庙香客大楼、国军英雄馆、教师会馆等场所。救国团提到,这些单位及场所皆有特定发展历史背景及运作需求,一旦全面停止运作,影响范围非常深远。
救国团也向支持修法的立委表达感谢,并允诺相关作业会在限期之内妥为处理,未来也会秉持一贯的公益服务精神,为社会造福并为国家育才。
救国团提到,早期政府指示救国团在偏远山区或海边设置青年活动中心,除了建筑物,还有大草坪、广场、沙滩等多元活动场地,提供青年学子安全、廉价又完善的活动场所,并持续与地方维持密切良好的互惠关系,法案的修正不仅持续造福青年,也造福学校、地方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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