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任命名单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长发为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常文洲为庆阳市民政局局长;
许晓远为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曹 㛃的庆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马海英的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责逆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慕志锋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 建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向东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慕志锋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责逆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赵 勇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崔兴超为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任柯俊的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庆阳人大
编辑:李姿霖
责审:石艳
监制:李自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