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任命名单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长发为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常文洲为庆阳市民政局局长;

许晓远为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曹 㛃的庆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马海英的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责逆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慕志锋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 建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向东为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慕志锋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责逆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赵 勇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崔兴超为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任柯俊的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庆阳人大

编辑:李姿霖

责审:石艳

监制:李自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