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素贞瑜珈天地」恶性倒闭 二审判赔692会员3957万

▲「邱素贞瑜珈中心」倒闭后,二审判赔3957万余元,负责人陈玉芬(右)仍在逃。(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国内老牌瑜珈「邱素贞瑜珈中心」于2016年无预警倒闭,消保会协助692名会员求偿2亿余元,台北地院一审判赔1970万、更一审加码改判赔3721万。全案再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于10日宣判,高院再加码,改判公司须赔偿3957万余元。不过在逃的负责人陈玉芬仍然免责。可上诉。

邱素贞瑜珈中心为创办人邱素贞,她于1970年间将瑜珈引进台湾,当时首创以电视和录影带教学,她自己也穿着紧身衣上场,在民风保守的年代引起注目。之后于1975年正式成立「邱素贞瑜珈中心」,最高峰的时期全台共有12个分店、3个教育中心。邱素贞于1996年间退休,公司交由执行长陈玉芬全权管理;不过公司在2016年4月间无预警倒闭,陈玉芬疑似卷款潜逃澳洲。

检调单位接获报案后,进行侦办,发现公司在即将倒闭前,仍公开贩售售价高达10余万元的终身会员卡,有诈骗消费者之嫌。但因陈玉芬潜逃出境,检调单位传唤不着,就对她发布时效20年的通缉令,并查封她在台的资产,约查扣数百万元。至于陈玉芬则在脸书上发文,称自己是因丈夫癌症恶化,所以赴澳洲处理,一定会回国面对;但此文一出后,随即断了音讯,至今仍无回应。

台湾消费者保护协会为700多位会员提起团体诉讼,并求偿5倍惩罚性赔偿金,总计求偿2亿8,927万余元。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692名会员可获偿1970万余元,但陈玉芬不须赔偿。案件经高等法院废弃发回更审,台北地院更一审则改判692名会员可获偿3721万余元,陈玉芬依旧免责。

全案再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于10日宣判,高院再加码,改判准3957万余元,5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仍未判准。高院指出,本案性质属于《民法》上「债务不履行」与「侵权责任」赔偿,并非《消费者保护法》中「依消保法为请求权基础或因违反消保法设以保护消费者相关规定所提之诉讼」,亦即本案并非「企业经营者违反消保法所设以保护消费者为目的之相关规定」,再加上举证不足以证明邱素贞瑜珈公司为了获利而为恶意侵害消费者,所以这部分没有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