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环责险风险防控服务地方标准落地深圳,服务内容清单化,各地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财联社10月11日讯(记者郭子硕)财联社记者今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获悉,深圳金融监管局近日会同深圳地方政府部门联合印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下称《规范》)。

所谓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下称环责险),是指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环责险旨在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有利于借助保险“大数法则”,分散企业对污染事故的赔付压力。

由于缺乏统一的服务技术规范,且既有的环境风险管理指标体系无法直接适用于风险防控服务之中,无法有效指引承保机构开展风险风控服务。从全国的维度来看,虽然多地已步入试点阶段,但发展十余年来,各地均缺乏环责险具体的标准,相关细则和规范仍亟待完善。据深圳金融监管局人士介绍,《规范》也是全国首个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地方标准。

环责险服务内容清单化

《规范》将服务内容清单化,要求承保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环境风险防控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风险排查、风险评估、风险预警、教育培训等,其中排查内容包括环保基础管理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生产单元、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和风险防控措施等35个具体项目。

对于被保险人来说,《规范》从服务管理体系、服务能力等方面,保障承保机构服务专业性以及环境风险防控服务质量,以降低被保险人环境风险。据了解,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是由承保机构为被保险人开展风险排查、风险评估、风险预警、教育培训等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对被保险人环境问题进行“诊断”,及时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助力被保险人提升风险管理工作质效,减少风险隐患。

《规范》要求,保险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加强交流沟通,主动、及时上报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环节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当好生态环境保护“吹哨人”。且企业应协助配合防控服务,并根据承保机构反馈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并记录,保证服务效果。2024年上半年,深圳辖内环责险保费收入约2000万元,同比提升6%,提供风险保障超20亿元。

各地区有待进一步细化环责险规范

自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原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以来,环责险从提出至今已历经十余年。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梳理来看, 虽然近年环责险被提及的频次有所增加,但具体细则和规范仍亟待完善。

原厦门银保监局在去年3月曾指出,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领域,按照《关于做实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环保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做实“环保体检”。同时,原江苏银保监局也于去年4月发文指出,保险公司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增量扩面,丰富针对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的保险产品。

宁夏金融监管局去年9月要求,要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扩面、提质、增效,承保机构要加强环境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和投保后的风险排查、事故防范工作,发挥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事前预防生态环境损害,事后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减轻政府企业负担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同年12月,广西金融监管局发文指出,要持续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推动巨灾保险试点落地,完善环境污染和灾害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