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灌南县发布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因建设项目调整需要,现需收回1、老田楼街北侧地块;2、田镇长茂大沟东侧地块;3、田楼镇老水利站地块;4、田楼镇玮九路北侧地块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灌南县弘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1、老田楼街北侧地块;2、田镇长茂大沟东侧地块;3、田楼镇老水利站地块;4、田楼镇玮九路北侧地块,土地面积1.5886公顷,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用房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其相关补偿,由灌南县弘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行负责落实。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3日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