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方案:2035年全面建成美丽泉州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日前,泉州市出台《美丽泉州行动方案(2023—203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美丽泉州建设时间表,提出至2035年全面建成美丽泉州,实现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丰富多样、美好生活品质全民普惠共享、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的目标,高质量全域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城市。
《方案》按照2023—2025年、2026—2030年、2031—2035年三个阶段梯次推进高颜值高素质美丽泉州建设,系统谋划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五大支撑体系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共设置79项具体举措、50大行动、10大标志性成果,确保美丽泉州建设“内外兼修”。
聚焦美丽城市建设,泉州将围绕“中国的古城、世界的泉州”定位,依托泉州“山、水、林、田、江、海”自然禀赋以及“江海湾畔、中西交融、丹韵东方”风貌特色,营造宜居的生态环境,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增强城市韧性,构建山清水美、人文醇厚的美丽城市格局。到2025年,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41%、45%、16平方米,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以上,力争城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力争到2035年,全域高质量建成“无废城市”。
聚焦美丽乡村建设,《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增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45个,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配套,构建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到2035年,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有效治理,累计打造100个精品社区,形成以绿为体、林居相依、山花蔓绕、入目皆景的宜居家园。
聚焦美丽河湖建设,按照“点上示范、串点成线、全面铺开”工作思路,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推动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优于Ⅱ类的“好水”比例达60%,完成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石狮、晋江、南安等3个县级市率先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到2035年,主要流域优于Ⅱ类的“好水”比例不断提升。
聚焦美丽海湾建设,《方案》从实施陆海统筹的一体化防治、维护鸥鹭翔集的自然海岸线、打造亲海乐海的滨海风光带三方面入手,深入打好重点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发展海洋蓝色碳汇,拓展近海亲水空间,打造海洋生态文明标杆。到2035年,各湾区均建成美丽海湾,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聚焦美丽园区建设,《方案》提出,到2025年,14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2个;到2035年,全市工业园区全面消除“数据孤岛”,全部实现智慧化管理,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普及数字化。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体系,从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培育生态文化、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5个方面入手,推动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发展格局,建设高颜值的美丽泉州。《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责任明确、数据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全面提升。
(综合泉州通客户端、泉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