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妇连2次逃离病房 出动5护理人员结束闹剧 下场惨了

彰化60岁周姓妇人去年6月确诊新冠肺炎,住进医院负压隔离病房治疗,但周妇却不愿接受治疗,连续2次逃离病房,所幸最后都遭护理人员找回,没有逃出院外酿成大祸。(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事后妇人因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遭检方提起公诉,讯后遭法院判拘役50日,并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彰化60岁周姓妇人去年6月确诊新冠肺炎,住进医院负压隔离病房治疗,但周妇却不愿接受治疗,连续2次逃离病房,所幸最后都遭护理人员找回,没有逃出院外酿成大祸,事后妇人因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遭检方提起公诉,讯后遭法院判拘役50日,并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万元。

去年6月6日确诊的周姓妇人,住进彰化某医院的负压隔离病房治疗,不料周妇因不堪寂寞,同年同月13日上午9点37分,擅自离开负压隔离病房走到走廊,当时被没有穿防护衣的医护人员发现,赶紧将她推回病房,没想到没过多久,周妇又跑出来,还开启逃生门沿着楼梯往下走。

判决书指出,护理人员发现后赶紧前往逃生梯将周妇拦下,避免她污染院内其他环境,最后共有5位护理人员前往,合力将失控的周妇擡回隔离病房,才结束这场闹剧,法官审理时,周妇还供称当时她只是口渴要拿水喝,还说谎自己生病无法走路,不过遭监视画面与护理人员证称狠狠打脸。

法官审酌时认为,周妇明知新冠肺炎传染力极高,极有可能传染于她人,却不遵守主管机关指示,擅自离开负压隔离病房,进入公共空间,造成恐慌及社会不安,兼衡周妇犯后终能坦承犯行,考量家庭生活状况等一切情状,讯后依犯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3条之罪,处拘役50天,并在判决确定后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