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案判赔486人逾7亿元 最高法院将公开审理有望加码

▲RCA求偿案最高法院将开庭审理,届时可能还会再加码判赔。(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我国最大工伤案件RCA赔偿案,去年底高院二审判决RCA等4公司应赔偿486人共7.1亿余元,创下司法纪录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受理后,为了厘清本案相关疑点,最高法院决定在6月21日,召开言词辩论审理本案。由于最高法院可以自为判决,届时本案判准赔偿金额,还有可能再加码。

本案因美国无线电公司(RCA)1970至1992年在台设厂,于桃园竹北宜兰设厂生产电视机电脑选择器产品制作过程中使用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毒溶剂,严重污染土地地下水。但公司管理阶层隐瞒相关讯息,让员工饮用受污染的地下水,并暴露在污染环境下,导致工厂2万余名员工中,至今有2000人罹患癌症,更有超过230人因癌症死亡。

1992年污染案件爆发后,RCA紧急关厂离开台湾。而受害的员工组成「RCA员工关怀协会」,向之后并购RCA的法商汤姆笙、美商奇异等4家公司,联合求偿27亿余元。一审台北地院经过8年审理后,2015年间判决RCA与汤姆笙公司,须连带赔偿其中445人共5.6亿元,当时创下我国多项司法纪录。

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2017年10月底做出宣判,高院改判RCA等4公司须连带赔偿486人,赔偿金额增加到新台币7亿1840万元,再度打破多项司法纪录。

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受理后,认为本案有法律重要性,有必要召开言词辩论庭,听取双方意见。因此最高法院决定在6月21日上午9点半,召开言词辩论庭审理本案,届时本案被害人数、审理金额,都将创下最高法院开庭的最高纪录。由于最高法院可以自为判决,届时本案判准赔偿金额,还有可能再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