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车震女邻居爽喊「夹得好舒服」 40年糟糠妻崩溃

人夫与楼上女邻居外遇,他对小三说「脚打开,不要夹起来,这样你才会舒服」,法官认定对话内容已侵害正宫配偶权,判须赔40万。(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人妻小芳(化名)发现结婚40年的丈夫前年起与楼上女邻居外遇,2人多次车震开房,丈夫还对小三说「脚打开,不要夹起来,这样你才会舒服」,女方则回「你舒服我不舒服,会痛痛」,丈夫事后辩称年事大,有摄护线问题,根本没性行为能力,但法官认定对话内容已证明正宫配偶权受侵害,判须赔40万。

判决书指出,小芳与丈夫于民国69年3月28日结婚,育有3名子女,共同经营电机公司,并住在一楼,而小三就住在4楼,她在前年8月发现丈夫与小三相约出门车震,隔2个月又去摩铁开房,她认为小三明知丈夫已婚身分仍逾矩,提告求偿100万,也与丈夫于今年8月离婚。

不过丈夫辩称小芳提出的LINE对话截图是非法取得,应无证据能力,此外他与女子仅在车内抚摸,因他年纪大有摄护线问题,已无性行为能力,他还控诉小芳沉迷宗教活动、个性强势常数落他,且2人分床睡已久,他住院期间对方亦未曾探视,夫妻感情早已漠然,而他虽挂名公司负责人,但其实全由小芳管理,他已多年无分红,过去几年亦以受雇身分受薪。

法官审酌小芳提出的对话纪录,丈夫对小三说「脚打开,不要夹起来,这样你才会舒服,你给我再摸一下,你应该要弄一下才硬阿,夹得好舒服」,对方回应「你舒服我不舒服,会痛痛」,丈夫又说「我们不要去停车场改去汽车旅馆,你不跟我做不要紧,但在那里我要摸一摸」,判定已侵犯小芳配偶权,判2人须赔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