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存量更新 共同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有利于推动惠民生扩内需,也有利于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被列入2020年重点工作。如何更好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本版从今日起推出系列评论,和读者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编  者

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同时,老旧小区改造可以促进城市风貌提升,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风貌

当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城市建设的重点转入对存量的提质增效阶段。城镇老旧小区作为重要的存量,全面推进其改造工作是促进城市更新的重要引擎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这项重大工程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并列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住有所居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0万亿元,年均完成投资约1.4万亿元,极大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并给予资金补助。未来几年,继续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不仅能进一步推动实现人民群众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飞跃,对稳定投资增长、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也将提供重要支撑,从而实现惠民生和促发展良性循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推动城市更新的系统工程。小区内部的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须与外围的大市政系统接驳,倒逼城市基础设施的集约整合和优化更新,促进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建设。提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水平的过程,是促进街区更新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倡导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比如,改造或建设养老托育、停车、菜店便利店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塑造便民高效的“步行生活圈”混合业态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同时,老旧小区改造可以促进城市风貌提升,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风貌。

老旧小区改造不只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也体现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政策的“试金石”,改造的成功实施需要完整闭环的城市更新制度的支撑,在组织实施、审批政策、规划政策、资金政策、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等方面,探索和完善适用于存量更新的政策。应着力构建城市的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市、区、街道(镇)、社区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就能让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促进城市治理体系的科学系统化构建。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今天,从“增量扩张”到“存量更新”,从追求“有没有”转向解决“好不好”,这既是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推动存量优化、管理提升、制度完善,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有利于推动惠民生扩内需,也有利于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被列入2020年重点工作。如何更好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本版从今日起推出系列评论,和读者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编  者

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同时,老旧小区改造可以促进城市风貌提升,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风貌

当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城市建设的重点转入对存量的提质增效阶段。城镇老旧小区作为重要的存量,全面推进其改造工作是促进城市更新的重要引擎。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这项重大工程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并列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住有所居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0万亿元,年均完成投资约1.4万亿元,极大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并给予资金补助。未来几年,继续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不仅能进一步推动实现人民群众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飞跃,对稳定投资增长、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也将提供重要支撑,从而实现惠民生和促发展的良性循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推动城市更新的系统工程。小区内部的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须与外围的大市政系统接驳,倒逼城市基础设施的集约整合和优化更新,促进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建设。提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水平的过程,是促进街区更新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倡导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比如,改造或建设养老、托育、停车、菜店、便利店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塑造便民高效的“步行生活圈”混合业态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同时,老旧小区改造可以促进城市风貌提升,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风貌。

老旧小区改造不只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也体现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政策的“试金石”,改造的成功实施需要完整闭环的城市更新制度的支撑,在组织实施、审批政策、规划政策、资金政策、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等方面,探索和完善适用于存量更新的政策。应着力构建城市的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市、区、街道(镇)、社区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就能让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促进城市治理体系的科学系统化构建。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今天,从“增量扩张”到“存量更新”,从追求“有没有”转向解决“好不好”,这既是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推动存量优化、管理提升、制度完善,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