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爱玩」出轨牌友 呛尪:已婚身分有太多不方便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他的妻子小美(化名)因为打麻将认识了小伟(化名),2人因而发展出不伦恋情,在阿德的追问下小美坦承出轨,阿德因此对2人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需连带赔偿阿德25万元。可上诉。

阿德主张,其与小美于106年5月11日结婚,并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婚姻生活表面上尚算美满。然而,小伟则与小美在私人麻将场所认识,明知对方已婚,却仍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甚至如同情侣般互动。

阿德在112年4月察觉小美行为异常,逐渐怀疑其可能出轨。后来,小美外出过夜的次数显著增加,且小伟于同年6月2日公然前往阿德与小美的住处接送小美,令阿德心生疑虑。经质问后,阿德才发现被告之间的关系已经持续两个多月,并且多次互传露骨的自拍照,甚至一起用餐、旅游及过夜,还有多张亲密合影,情况令人震惊。

阿德表示,该事件对其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遂于112年7月3日当面质问小美,却遭对方以「我的心已不在」、「是我自己太想玩、爱玩」、「已婚身分、有太多不方便」坦承与小伟之间的暧昧及性行为,并表示对阿德的痛苦毫不在意,这让阿德感到彻底失望。阿德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明显侵害了其作为配偶的法益,请求法院赔偿精神损失100万元。

小美则反驳称,阿德所提供的对话记录和照片截图日期不明,且即使真实,也不能证明其行为已超越一般社交范畴。小美强调,网路交流与现实生活并不等同,对话内容仅是日常互动,并无证据显示其与小伟有不当关系。

此外,小伟也提出抗辩,主张配偶之间应独立,承认「配偶权」将违揹人格尊严,并表示阿德只能针对小美主张权利,对小伟并无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阿德与小美之婚姻关系明确,且被告的行为已逾越一般友人之交往范围,侵害了阿德作为配偶的法益。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需连带赔偿阿德25万元,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