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发文支持外贸跨境人民币结算 7/21起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自2022年7月21日起实施。(新华社)

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更好服务外贸新业态发展,境内银行可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自2022年7月21日起实施。

《通知》提出,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大陆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海外仓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等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通知》要求,与支付机构合作的境内银行应具备3年以上展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经验,满足备付金银行相关要求,具备审核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真实性、合法性的能力,具备适应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特点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系统处理能力。

《通知》强调,大陆境内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展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双方应协商建立业务真实性审核机制,共同做好业务背景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得以任何形式为非法交易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