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指导意见还提出,培育高水平碳核算第三方机构,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和可信度。
此外,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引导长江经济带金融机构和企业,根据国内国际标准发行绿色债券,便利国际市场资金投入中国低碳转型。加大对碳中和债等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长江经济带经营主体发债融资。积极运用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为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高碳行业低碳转型,提供金融支持。
指导意见要求,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发展。
支持长江经济带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公募基金管理人积极布局相关主题公募基金。研究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指数,推出更多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指数化投资产品。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