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搜被害人也违法 「二要三不」终结性影像犯罪
卫福部今邀集内政部警政署、法务部及妇女救援基金会,共同向社会大众呼吁「二要三不」,一起终结性影像犯罪。(王家瑜摄)
「性影像双法」上路满月,据卫福部统计,相较于去年同期,今年1到2月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诉案件大幅上升,成长约3倍。卫福部今邀集内政部警政署、法务部及妇女救援基金会,共同向社会大众呼吁「二要三不」,被害人主动求助、境内外平台主动下架,不拍、不传、不留,一起终结性影像犯罪。
卫福部保护服务司长张秀鸳表示,从韩国N号房事件到台湾的Deepfake事件,国内去年3月起推动「四法联防」,包括刑法、犯罪被害人权保障法,以及今年2月15日经总统公布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
张秀鸳指出,修法前有一些问题存在,包括处罚力道不足、没有明确违法定义、性影像无法移除下架、被害人不清楚主管机关而求助无门;因此本次修法重点在于加重刑责、性影像移除下架机制,以及被害人保护服务措施。目前卫福部设置单一窗口「性影像处理中心」(https://www.mohw.gov.tw/mp-1.html),受理民众求助移除性影像,并协助转介被害人保护扶助。
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杜瑛秋分享,数位性暴力被害人容易出现担心、恐惧和焦虑等情绪,受到的伤害不亚于性暴力被害人;他们最常询问「该不该报警?」因为担心自己没有证据、被害人身分泄露,另一方面也担心被散布的影像无法获得妥善处理,甚至因此遭受威胁恐吓。
内政部警政署防治组副组长斯仪仙表示,警察在数位性暴力犯罪中绝不缺席,民众至所有分驻派出所都可以报案,同仁绝不会拒绝受理,并且比照性侵害案件处理流程,使用隐密空间、文书处理过程使用代号;如被害人提出需求,会安排同性别员警受理案件。
斯仪仙提醒,如遭受威胁恐吓,千万不要依照对方要求,甚至持续提供私密影像,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即使不知道影像散布者的真实身分,一样可以报警,希望被害人尽量冷静下来,尽可能保全证据,如提供私密影像被张贴的网址、网站名称或是社群名称、散布者暱称,不要马上封锁或删除。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新法上路满月,据卫福部统计,与去年同期相较,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诉案件大幅上升,去年1到2月为79件、今年1到2月为243件;儿少性私密影像申诉案件则下降,去年1到2月为55件,今年1到2月为28件。
张秀鸳认为,由于儿少性剥削条例已于106年上路,此次修法主要是加重刑责,因此可见儿少案件数持续下降;成人申诉案件成长约3倍,应是新法上路后让民众有管道可求助所致。杜瑛秋则认为,申诉案件数上升是必然的结果,因为被害人不再像过去一样默默承受,开始知道对外求助的重要性。
「没有人是局外人!」张秀鸳强调,一般民众如果因好奇在网路上肉搜、谈论性影像遭散布的被害人,揭露足以辨识被害人身分资讯,可能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6条第4项;偷拍成人性影像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偷拍儿少性影像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正当理由持有儿少性影像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分享、下载或制作deepfake性影像,可依刑法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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