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珠」要加钱?男痛扁卡拉OK小姐 再强逼打手枪

▲不爽「入珠」要加钱 男痛殴卡拉OK小姐。(图/本报资料照,示意图与本文无关)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林姓男子(有毒品、妨害自由、伤害、毁损等前科)前年12月凌晨,叫了名卡拉OK店女服务生旅社开房喝酒,期间求欢遭拒,竟愤而持重物殴打对方、并强拉其手碰触自己生殖器林男事后辩称,两人原约定性交易,但对方却以他有「入珠」为由要加价,才因此起争执伤到人。

判决指出,林男因曾到被害人工作的卡拉OK店消费结识案发当日,他以电话邀约对方见面,先到超商买啤酒,再前往附近的旅社开房;期间林开口求欢,被害人以生理期为由拒绝,他竟愤而持不明钝器打伤被害人头部,并强拉对方的手碰触自己生殖器「打手枪」,后因旅社柜台打电话来通知休息时间将届,被害人才趁林男接电话之际逃出房间,并由路人友人陪同报警提告。

对此林男辩称,当天两人原约定要性交易,但对方看见他生殖器有「入珠」,便表示要加钱,两人因此发生争执,他才拿酒瓶一丢、不小心砸到对方的头,当天也没有碰到被害人或发生性行为,否认有强制猥亵之行。但法官不采信,依强制猥亵罪判2年4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