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飯男拋家北上偷情3年 遭甩後又離婚反幫前妻告小三

高雄罗姓男子和施姓女子结婚多年,罗因工作关系认识刘姓女子,两人发展出不伦恋,罗还北上与刘女同居3年,但刘女不满罗男长期吃软饭,又不愿跟施女离婚,果断提出分手。罗回归家庭后坦承出轨,与妻协议离婚后,还帮妻子作证向刘女打官司求偿78万元,法官判刘女应赔10万元。

判决指出,罗、施两人2008年结婚,夫妻育有2名子女,2019年前,罗男因工作关系认识刘女,两人互动热络,同年6月罗男北上考照,借住刘女家中,自此发展出不伦恋。

期间罗男不仅北上和刘女同居,还四处旅游,有次两人骑车去阳明山泡完温泉,下山途中骑车因超速被取缔,测速照相机的照片意外留下两人身影。

但罗男与刘女交往期间,却不愿出外就业,不但常跟刘女开口借钱,就连考证照费用都要刘女帮忙付。刘多次借钱给罗男救急,也希望罗与施女离婚,罗答应后,却一再哄骗刘女,刘最终受不了罗男吃软饭个性,前年6月果断提出分手。

罗男与刘女分开后,重新回归家庭,还将过去3年来与刘女生活的点滴,清楚交代给施女知道,施女得知此事后气炸,两人闹到离婚,施女拿出罗男给她的相关证据,向刘女提告求偿78万。

高雄地院审理时,罗男站在施女一方,作证指他曾和刘女交往、同居,两人还会四处至各地游玩、发生性行为,甚至拿出在阳明山因超速被拍下的照片当成两人在一起的佐证。

但法官认为,照片中的人物无法辨别身分,就算是罗、刘两人,也无法证明两人有发生过性行为,照片只能说两人曾一起骑车出游,不过,刘女和罗男同居3年,且当时就知罗男已婚,已侵害施女权益,因此判她应赔10万元,可上诉。

高雄罗姓男子出轨北上与情人同居3年,分手后回归家庭,反过来助前妻向小三打官司。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