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大麻无害论」引诱他人? 绿党主席提告伊隆.马斯克毒品罪

绿党主席李菁琪(中)11日在音乐创作者、粉专女网红2人陪同下,到台北地检署告发特斯拉负责人伊隆.马斯克涉嫌引诱他人施用二级毒品罪。(陈志贤摄)

绿党主席李菁琪(中)11日在音乐创作者、粉专女网红2人陪同下,到台北地检署告发特斯拉负责人伊隆.马斯克涉嫌引诱他人施用二级毒品罪。(陈志贤摄)

绿党主席李菁琪(中)11日在音乐创作者、粉专女网红2人陪同下,到台北地检署告发特斯拉负责人伊隆.马斯克涉嫌引诱他人施用二级毒品罪。(陈志贤摄)

法务部日前发布新闻稿,指在网路上散播「大麻无害论」教导、引诱他人施用大麻,无论是国人或外国人都构成犯罪。对此,绿党主席李菁琪引用法务部新闻稿内容,认为去年荣登世界首富的「特斯拉」及Twitter负责人伊隆.马斯克(Elon Musk)在网路散播「大麻无害论」,有引诱他人施用大麻之嫌,11日到台北地检署告发伊隆.马斯克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引诱他人施用毒品罪。

另陪同李菁琪告发的音乐创作者、粉专女网红2人也自认因在其词曲创作、粉专上曾有提及大麻相关言论,因此表示要向检察机关「自首」。

李菁琪认为,依据法务部9日新闻稿指出,行为人在网路上教导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无害论」而引诱他人施用大麻,可能构成引诱他人施用第二级毒品罪。

李菁琪表示,依据法务部该篇新闻稿内容,「特斯拉」及Twitter负责人伊隆.马斯克(Elon Musk)公开在网路上散播「大麻无害论」以及公然于网路节目上抽大麻,更甚至放宽其所拥有社交平台Twitter对于大麻广告管制,有鼓励大麻合法化且有引诱不特定之一般大众施用大麻之嫌,因此提出刑事告发。

李菁琪指出,据法务部新闻稿指出,不论海内外及是否为国人皆可列为中华民国法律所追诉之对象,因此对伊隆.马斯克提出刑事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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