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书局兄弟阋墙 弟控兄侵占保单解约金3千万...败诉确定
▲知名出版社三民书局爆发兄弟争产风波,最高法院判决次子败诉。(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知名出版社三民书局在创办人刘振强过世后,书局由次子刘仲杰接手营运,也爆发兄弟间争产官司。次子认为长子刘仲文在父亲死后,将书局中的多张保单解约,得款3173万余元,请求哥哥返还。但一二审法院均驳回,上诉最高法院后,5日也驳回确定。
创立于1953年的三民书局,当时虽然为刘振强与范姓、柯姓两名股东合资,但最后其余两名股东离去,仅剩刘振强独资。一开始营业地点设于台北市城中区衡阳路上,还与其他摊位合租,店面仅20坪。但在刘振强经营下,20多年后的1975年,位于台北市城中区重庆南路一段上的「三民大楼」落成启用,并挂上书法名家溥心畬所题「三民书局」四字招牌,成为国内著名出版社。
刘振强于2017年1月23日过世,享寿86岁。他死后家族也出现争产纠纷,三民书局由次子刘仲杰主导经营,但另一派则是刘振强遗孀庄梅、长子刘仲文为首,两派间有多起官司纠纷。
本案为刘仲杰主张,父亲在世时担任三民事业体内多家出版社的负责人,当时父亲为了资金调度方便,就以哥哥刘仲文的名义,办理多张保险契约。不料父亲过世后没几天,哥哥就在2017年2月9日起,陆续将多张保单解约,取得3173万余元的解约金后侵吞,因此起诉要求哥哥返还解约金。
但法院调查后,均认定三民书局与哥哥刘仲文间并无借名登记关系,所以不认为哥哥解除保单必须返还解约金,一二审均驳回刘仲杰的请求。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5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