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租屋起火 恶劣房东未装火灾警报器 消防局令限期改善

这起火警发生在今天上午9时许,新北市消防局获报三重正义北路有处出租雅房冒出浓浓黑烟,立刻派遣消防人员赶抵现场救援。(黄敬文翻摄)

新北市三重区有一处出租套房在今(30)日早上发生火警,所幸消防人员10分钟内就将火势扑灭,并救出2名民众,不过事后消防局发现该出租雅房未依规定安置火灾警报器,要求对方限期改善,否则将处以6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

这起火警发生在今天上午9时许,新北市消防局获报三重正义北路有处出租雅房冒出浓浓黑烟,立刻派遣消防人员赶抵现场救援,所幸火势在10分钟内便成功扑灭,并顺利协助救出2名民众,幸均无大碍。

据了解,发生火警的场所隔出3间各4、5坪左右的雅房,起火点是其中一间看似房客许久未返回的房间,但详细的起火原因有待进一步采证调查厘清;不过消防人员发现,房东未依规定在出租雅房安装火灾警报器,要求对方限期改善,维护租客之安全。

新北市消防局呼吁,为维护民众居住安全,《新北市火灾预防自治条例》在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明订出租场所、违建住宅及曾发生火警纪录的住宅,强制安装住宅用火灾警报器,管理权人(或房东)应依设置办法自主安装住宅用火灾警报器,若违反规定,经通知限期改善,届期不改善者,处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

消防局强调,若发现房东未装设住警器,可要求房东依法设置或向消防局反应,消防局将派员前往稽查,期能有效提高市民居家安全与防灾意识意识,以利火警发生初期迅速预警顺利逃生,同时降低住宅火灾发生,以确保生命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