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捷运站偷拍辣妹裙底!失风「碰到她大腿」当场被抓包

▲刘男用手机偷拍女乘客裙底,不小心碰到她的大腿,偷拍恶行当场被抓包。(示意图/123RF)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台北市60岁的刘姓男子先前搭乘捷运时,看见身材姣好、衣着火辣的小花(化名),竟因此心生歹念,拿出手机偷拍小花裙底,结果不慎碰到对方的大腿,当场被抓包。台北地院简易庭审理后,依照未经他人同意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刘男2024年1月间在某捷运站出口的手扶梯看见小花,眼见对方身材姣好、穿着火辣,于是心生歹念,拿出手机开启录影功能,拍摄小花的裙底。

不过,在拍摄的过程中,碰到了小花的大腿,偷拍恶行当场被抓包,小花也气得报警处理。

台北地院简易庭认为,刘男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素行非佳,这次为了满足一己欲念,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欠缺对于他人隐私及身体自主权之尊重,不过考量犯后坦承犯行,加上小花没有要求偿,只求依法判决。法官审酌各方条件后,依照未经他人同意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