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案 家属:爷奶要活着看被告躺棺材
台南杀警案被告林信吾,于台南地院首度开庭时坦承犯行。(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杀警案7日在台南地院首度开庭,凶手林信吾辩称因案发时喝了酒,又被喷辣椒水激怒,才失控杀二警。尽管林坦承犯行,还写信给法官要求判死,他的辩护律师仍请求精神鉴定及量刑前社会调查鉴定,但公诉检察官则认为没必要,双方各执一词。被害员警曹瑞杰的叔叔三度以「畜牲」大骂林信吾,还说「瑞杰的爷爷奶奶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被告躺在棺材里」。
长达2个半小时的庭讯中,检辩双方大阵仗攻防。台南地检署出动3名公诉检察官搭配受害人的3名诉讼代理律师,与林信吾委任的3名辩护律师唇枪舌战,被押解出庭的林信吾面无表情、低头不语,只有法官问话时才简短回答。
法官也当庭询问被害人家属意见,凃明诚二姊强调,她坐在法庭上很痛苦,当检方出示起诉书,都不敢细看,检察官一字一句地念,她就想到弟弟,还有曹瑞杰,有多大的痛苦,但法庭却聚焦在凶嫌有没有控制能力,她无法接受。
曹瑞杰的叔叔曹祐彰更气得三度以「畜牲」大骂林信吾。他说,全家人都来听审,要求法官速审速结,必须判死,「死10个林信吾也难消全家人心头之恨」。
林的辩护律师表示,虽然林信吾坦承犯案,但检方起诉书内容仍有待证之处,为厘清事实,除声请拷贝相关证据,还因林在犯案前喝了12罐啤酒,要求送到高雄凯旋医院鉴定犯案时的行为「控制能力」,加上检方求处死刑,也要求送到嘉南疗养院做「量刑前社会调查鉴定」,并调阅林服役时辅导纪录、求学及工作时期的纪录。
对于被告律师的主张,公诉检及诉代律师均反对。检方认为,林信吾先前没有精神疾病相关纪录,虽主张酒后无控制能力,但因酒后半小时到2小时为酒精浓度高峰期,任何鉴定都无法再现,没有鉴定必要。至于鉴定有无教化可能,也因欠缺操作性定义,没有意义。
就辩护律师声请拷贝巡逻车行车纪录器、无线电纪录、解剖资料、警方整理犯案时序表等4项证据,检方及诉代律师均反对,担心一旦外流会对家属造成二次伤害,主张在法院阅卷或当庭勘验。
法官表示,是否拷贝或阅卷、有无鉴定必要,将由合议庭评议决定,但也希望检辩双方尽快达成共识,不要让家属在等待中煎熬。最后改期11月11日上午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