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劫公车…沿路冲撞酿8死22伤 福建男一审被判死
▲福建公车挟持案酿8死22伤。(图/翻摄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福建省龙岩市一辆公车去年12月25日发生劫持事件,一名男子疑似只因与社区居委会有「办证纠纷」等琐事,竟持刀杀人后,又劫持公车在路上横冲直撞,造成8人死亡22人受伤。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今(28)日公开审理,被告邱日辉死刑一审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去年12月25日发生一起公车遭劫案,嫌犯持刀杀人后,还劫持公交车沿街冲撞,造成多人伤亡,涉事的男子人邱日辉当场被逮。
▲福建一辆公车2018年12月25日遭劫持。(图/翻摄自微博)
新罗区一间商家的目击者表示,当日下午3时20分左右,一辆35路线公车先撞向一辆轿车,再连续冲撞一部计程车和三辆摩托车。目击者回忆,他看到公车上空无一人,撞击发生后一名男子从公车里下车,手中拿着3把10多公分长的尖刀,「刀上还有血迹」。
另据《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报导,嫌犯在闹市中横冲直撞2公里才被逼停;有目击者称,事发之前,嫌犯先拿着2把大约20公分长的西瓜刀,闯入社区居委会办公室行凶,将居委会主任当场杀死,并将一名警员割喉。
据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邱日辉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邱日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邱日辉犯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称,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日辉犯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犯罪手段极端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