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占国有地一晚 追5年停车费4.5万元

天价车位,停车一晚收4万5千元。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占用国有地停车,小心遭追缴高额补偿金北市叶姓妇人前年9月将车辆停在邻居对面空地一晚,隔年底竟收到国有财产署通知,要求她缴交5年使用补偿金4万5千余元,妇人忍不住痛批,「政府土匪吗?」「我的位置在这里,然后那天回来我的位置被占了,我暂停在这里一个晚上。」自己的停车位被别人占用,蔡姓妇人只好停到隔壁这个位置,不停不打紧,停了一个晚上,竟然要付45550元。「事前也没有告知,马上来个函『侵占国有土地』,我们那有侵占?侵占这两个字非常难听,那有侵占?」

这块内湖区民权东路六段280巷内被围起来的空地,是国有财产署所有,搬来30多年的蔡妇和邻居完全不知情,众人集资荒地铺了水泥,改成停车位;100年9月停了一夜后,101年12月收到这张国有财产署寄来的「无合法使用权依法追讨不当得利」公文,而且还要往前追溯5年,总计4万5千多元。

蔡妇出示行照,显示她的车才买8个月,国有财产署却往前追溯5年,「罚的也太多了吧?」国财署北区分署科长沈嫚娴表示,「一般我们使用补偿金的追收,一旦发现有占用的情况,我们就往前收5年的补偿金,并不是某一个单独的车位做这样处理,这边有好几个停车位都是这样的处理方式。」

国有财产署解释,只要蔡妇提出申诉,罚款部份可以修正,但全台数万笔的土地,国有财产署却没有明确立牌标示,下次可能还会有不知情的人占用,民众抱怨,根本是设陷阱让人跳。(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