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地发布人事任免
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决定
(2024年4月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潘建军的提请,经审议,决定任命:
朱磊为平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4年4月9日
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免县人民政府干部职务的决定
(2024年4月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潘建军的提请,经审议,决定任命:
朱磊为平阴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陈剑的平阴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4年4月9日
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剑辞去平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剑辞去平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4月9日
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9号)
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孟令选的提请,决定任命:
彭修兴为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新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任命宋广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24年3月18日新泰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宋广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新泰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来源:平阴人大、曹县人大常委会、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