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超速自撞酿1死1伤 水电工喊没钱「掏4万和解」 死者父气炸

李男开车酿成1死1伤,士院判刑1年。(本报资料照片)

20岁李姓男子去年3月,开车载2名林姓友人出游,行经北投区山路下坡时,因超速导致转弯不及,整台车撞上电线杆,导致2名友人1人死亡、1人下肢瘫痪,从事水电工作的李事后称缺钱,只能拿出4万元给死者父亲,导致和解失败,士林地院日前依过失致死罪,判处李1年有期徒刑。

判决指出,李男2021年3月29日凌晨2时许,开车戴2名友人,行经复兴三路下山时,因超速失控撞上电线杆,造成1死1伤惨剧,其中坐在副驾座的林男因腰椎重创,导致下肢瘫痪,后座的林男则是颅内出血,送医后不治。

李男父母后来甚至卖掉房子,替儿子筹钱谈和解,先支付400万给重伤的林,但在与死者父亲交涉时,李却称自己收入微薄,已无钱可给,最多只能拿出4万,遭死者父亲拒绝,要求法院从重量刑。

法官审酌李男无前科,但驾车搭载2名友人上路,却超速酿车祸,导致林男下肢瘫痪等重伤害外,另名林姓男友人也因此丧失宝贵生命,造成难以回复损害,兼衡李男案发时年仅20岁,大学肄业,目前担任水电学徒,平均月收入约2万5000元,未婚、无子女,需要扶养父母之家庭生活及经济状况,依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