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出台“486”行动方案,将推动全市80余家后备企业加快发展上市融资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郑康喜 汕头报道
为引导和推动更多汕头上市以及上市后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发挥上市企业产业引领带动作用,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会同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拟出台《关于推动汕头企业上市发展“486”行动方案》,聚焦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优化深汕两地融资对接平台效能,坚持促增量与优存量相结合,推动汕头40余家上市企业提质增效,80余家后备企业加快发展上市融资,60余家“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后备企业培育,加快打造全链条企业上市培育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汕头将支持上市以及上市后备企业融资扩大生产经营。注册地在汕头市的A股、H股、新三板上市企业以及上市后备企业在汕头属地银行新发生的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在政策实施期内到期的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在其贷款结清后,分别按照最高实际支付利息的50%、40%、30%、20%给予补贴。
同时,汕头还支持企业并购重组迁入。对并购市内上下游企业或并购市外上下游企业且被并购方注册地迁入汕头市的,均按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单一并购重组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上市公司加大本地投资方面,汕头将引导上市企业加大在汕头的投资和升级改造,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事后资助。
针对上市以及上市后备企业供应链融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注册地在汕头市的A股、H股、新三板上市企业以及上市后备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商业保理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最高按照实际支付融资费用的70%给予补贴。
《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推动辖内上市企业免费入驻“反向飞地”。支持上市企业在“坪山-龙湖”“光明-金平”“宝安-澄海”等7个产业协同发展基地无偿使用办公空间或展示空间。发挥深汕两地上市企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上市企业、后备企业抢抓两市深化对口帮扶协作机遇,用好用足两地市区两级优惠政策,加强在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玩具创意、生物医药等领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