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曹世平被公诉

正义网记者7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世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世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世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曹世平 资料图

退休近五年后主动投案

公开资料显示,曹世平,男,汉族,1958年11月生,山西左云人,本科学历,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6月参加工作。

2001年,曹世平任大同市灵丘县县长;2006年调任阳高县委书记;2012年,任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7年卸任,2018年12月退休。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10月31日通报,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世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曾与曹世平共事的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人毅,因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于2019年8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4月24日通报,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世平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曹世平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曹世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世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5月23日通报,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世平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