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以东奥金牌得主「全红婵」作商标注册 深圳公司遭罚5万人民币

东奥中国队全红婵。(新华社)

东京奥运女子跳水金牌得主、中国队年仅14岁的全红婵一炮而红。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消息,深圳市某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涉嫌对「全红婵」进行恶意商标注册而被立案调查,最后被处5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

据指深圳市某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知识产权代理、商标注册代理等业务,今年8月6日,商标申请人潘某伟委托当事人代理七件「全红婵」商标的申请注册,涉及六大类65种商品或服务,涉及日用化工、电子设备、服装鞋帽、食品、调味、广告商务等多个领域。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高某数码经营部为潘某伟申请商标注册时申报的经营企业,但实际上一直没有经营活动。

当局称,作为专业从事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机构,深圳市某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在明知全红婵是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正面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商标申请人未获得授权,且未实际经营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仍然代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全红婵」商标申请注册,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宝安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潘某伟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