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设立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设立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沪府办〔2024〕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设立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划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职责,不再保留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调整后的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华 源 副市长

第一副主任:赵祝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主 任:张 华 市妇联主席

陈石燕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委   员:曹远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潘 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杨 俊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光贤 市高院副院长

钱雨晴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平 辉 市教委总督学

王 宇 市科技工作党委副书记

祝新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沈 敏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言浩 市司法局副局长

谭友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旗 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吴乾渝 市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

王益洋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宋 慧 市体育局副局长

朱静蕾 市统计局副局长

桂晓燕 市总工会副主席,市妇联兼职副主席

赵国强 团市委二级巡视员,市少先队总辅导员,市少工委主任

金 佩 市妇联副主席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张华同志兼任。

今后,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