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把闺密当献礼 为心仪男助下药 密谋「非自愿」情欲流动

少女为了心仪的男生,竟把闺密当献礼,帮助下药迷昏,密谋「非自愿」情欲流动。(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任姓男子爱慕16岁A女,竟利用对自己有好感的16岁陈姓少女,将A女约到任男租屋处,A女喝下酒类饮料后,突然感到晕眩、想睡,任男借口要给A女惊喜就将她眼睛蒙住,发现A女仍有意识,竟拿马克杯敲她的头,

任男不罢手,还拿磨刀棒殴打A女四肢关节,并用变音器变声问A女,「知不知道为何陈姓少女要这样做,她有什么把柄在妳手上?」任男接着再打A女关节,并用磨刀棒戳胸部及大腿内侧猥亵。

任男用变音器变声给A女3个选项:「第1是跟任男发生性行为,第2是要杀光妳身边所有人,第3是用沾满汽油的毛巾塞入妳口中10分钟?」A女最后无法忍受口中汽油味而吐掉毛巾,任男佯装拿杯果汁给A女喝,A女喝下发现是汽油又吐出。

随后任男与陈女捆绑A女手脚,2人讨论接下来该如何处理,任男先走出房间,再度进入房间时,用正常声音假意关心,询问A女为何躺在地上,并帮忙松绑及处理伤口。

之后A女表示要返家,陈女假好心陪同离开,A女回到家后将遭遇告知家人,由其家人陪同前往医院验伤后报警提告;检方依法起诉。

法官审酌,任男明知A女于案发时未满18岁,竟为图一己性欲满足,与陈姓姓女共同利用A女年少无知、对其无防备之心,再饮料中下药,还用马克杯、磨刀棒、汽油等凌虐,严重侵害性自主决定权。

且任男犯后始终否认犯行,法官日前依成年人与少年共犯二人以上以药剂共同强制性交而凌虐未遂罪,处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