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法官石育恩僅「候補」保障不如實任 司法院:毋枉毋縱不護短

律师郑鸿威等18人遭控勾结诈骗集团,日前遭台北地检署依组织犯罪条例等起诉,台北地院开移审庭时,传出郑将300万款项放在桥头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办公室内,台北地检署今指挥廉政署搜索石的办公室、宿舍。司法院表示,希望检方能尽速厘清事实,让案情明朗,毋枉毋纵,石若有不法,司法院绝不护短。

法官身分受保障,法官法第43条规定「实任法官」除非有涉刑事、惩戒情节重大等原因,不得停止职务。法界人士指出,法官法保障的是「实任法官」,而司法官学院62期结业的石育恩,目前仍是候补法官,受保障的程度根本不及实任法官。

依法官法第43条规定,若实任法官「所涉刑事、惩戒情节重大」,司法院长有将法官停职之权,地方法院院长无将法官停职的权限。

律师郑鸿威等18人遭控勾结诈骗集团,日前遭台北地检署依组织犯罪条例等起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