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国安法 王炳忠及侯汉廷等5人 境管8个月

王炳忠(左)、林明正(右)本报资料照片

新党青年军王炳忠、侯汉廷等人,被控与陆生周泓旭共谋,替中共发展组织,一审判决5人无罪,检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王炳忠等5人遭限制出境到7月22日,法官审理后,认为有逃亡之虞,从2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高院认为,王炳忠、王进步、林明正、侯汉廷在海外均有建立相当之经济与社会网络关系之能力,依一般人趋吉避凶、畏惧刑罚执行之心理,有逃匿出境并在海外生活滞留不归的可能性,有逃亡之虞,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

周泓旭部分,高院认定他是大陆地区人民,其生活重心及主要财产均非在台湾地区,一旦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可预期被告因此逃匿境外以规避将来审判程序之进行及刑罚之执行的可能性非低,无从以其他方式替代,也裁定限制出境、出海。

检方起诉指出,周泓旭2014年5月间结识王炳忠、林明正、侯汉廷,4人受大陆官员指示,在台发展「星火秘密小组」等共谍组织,王父王进步则协助统筹陆方资金。

今年4月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事证不足以证明王炳忠3人对国安造成「明显且立即」危险,3人判无罪;周泓旭与王炳忠等人互动与一般朋友无异,未吸收加入中共组织,王进步经手处理陆资,因「正犯」无罪,「帮助犯」也不成立,周及王也判无罪。检提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