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大杓鹬唯一过冬地 芳苑陆域风力发电计划退回小组续审

力能电力及星台风电提出「芳苑地区陆域风力发电开发计划」,但因区域涉及保育类鸟类大杓鹬唯一度冬地,引发农委会及彰化县政府忧心,盼在选址就远离此区域,最后决议退回小组续审,等同续命再审查。(林良齐摄)

为协助企业及政府达成RE100及2050净零碳排的目标,增加全国再生能源的设置,力能电力及星台风电提出「芳苑地区陆域风力发电开发计划」,但因区域涉及保育类鸟类大杓鹬唯一度冬地,引发农委会及彰化县政府忧心,盼在选址就远离此区域,最后决议仅退回小组续审,等同续命再审查。

本案由于涉及重大保育类,在专案小组时建议进入二阶环评,开发单位因而修改计划并表示,开发规模已从27部风机大幅降低为13部风机(永兴区由24座降低至10座),已将可能影响居民及生态风机均排除,盼让本案维持于第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估续审。

农委会在书面提出质疑,虽然风机减少,但该处为三级保育鸟类大杓鹬在台湾最主要度冬栖息地,且大杓鹬近年在台湾族群呈现下降趋势,且大杓鹬对风场回避率特别大,倾向与风场保持的距离较其他鸟种来得高,可能会导致不再以该区域为主要暂栖地。

彰化县政府代表指出,永兴渔塭区为生态高敏感区,但开发单位对永兴保育鸟类热区避而不谈,恐怕会使环境保育破功。

但有环评委员说,该地为暂栖地,非主要觅食区,不如做好保护措施,让人畜减少干扰大杓鹬反而更有保护效果;有环委建议由于开发单位提出风机数量大幅下降、补充相关资料等,建议重回小组续审。

最后大会要求评估选址合宜性等,并补充多项生态保育相关资料后,重回专案小组继续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