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泼蟑之乱」遭判4月落跑 「泼蟑手」曹邦昱遭通缉
台北地检署
去年喧腾一时的「泼蟑之乱」,受托讨债向「巨星汇」餐厅泼洒上千只蟑螂的「泼蟑手」曹邦昱,被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确定,台北地检署通知他到案执行时,曹却落跑拒不到案,检察官已对他发布通缉,另向法院声请没收保释金,其中他友人代为筹措的3万元保释金,也被没收。
去年5月3日,2名男子前往「巨星汇」餐厅,朝柜台及走廊泼洒上千只蟑螂,由于泼蟑当天正好有双北市警局长出席义警餐叙,各界认为泼蟑挑战公权力,引发社会关注。警方2天后逮捕吴永安、许柏樟、曹邦昱、蔡宗谕4人到案,检方讯后声押禁见4人,法官裁定吴永安羁押,曹邦昱3人各以5万元交保。
据检方调查,「巨星汇」餐厅吴姓负责人,疑因积欠詹姓男子1550万债务,以13张本票担保,詹男将债权及本票转让蔡姓男子,蔡男找友人吴安永催讨,承诺可分3成利润。
吴再找友人蔡宗谕、许柏樟、曹邦昱商议,5月3日蔡宗谕先到新北市板桥区以1万元代价购买3袋共1万多只蟑螂,蔡、许、曹及曹男女友游姓少女即分2路到餐厅泼蟑,制造餐厅卫生不佳作为讨债手段。
当天晚间7时,蔡在车上把风,许、曹2人因不慎掉了1袋蟑螂,2人即带2袋蟑螂进入餐厅泼蟑,游女以手机拍摄过程,吴躲在厕所接应,事成后4人分以开车及骑车逃逸,并在大稻埕码头换车牌灭证,5人在北投会合,丢弃手机并逃亡台中。北检依妨害秩序、恐吓危害安全罪起诉吴、蔡、许、曹4人,另游女则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院审理。
今年2月,北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吴、蔡、许、曹4人3月至6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罚金确定,其中被判刑4月的「泼蟑手」曹邦昱,北检执行科通知他于今年5月6日报到执行,但曹却未到案,检察官因代缴保释金的陈姓友人、及曹男同居人都不知曹下落,且签发拘票拘提曹亦无所获,已依法对曹发布通缉。
北检日前再以受刑人逃匿为由,向法院声请没收曹先前缴纳的保释金,其中3万元是由陈姓友人代为缴纳,法官裁准没收。据了解,曹男除了涉及「泼蟑之乱」外,还涉嫌担任诈欺集团车手遭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