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23年未结 周人参电玩案最后一位警官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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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警界的周人参电玩贪渎弊案,缠讼至今23年,唯一尚未判决定谳的前北市警局督察室警官张德星,因收取周人参贿款20万元,并担任白手套角色,帮周男在警局办公室行贿官警,一、二审均判13年,高院更七审依速审法减刑将他判刑5年半。可上诉。

这起检警集体包庇电玩案,卷入其中的官警人数创下历史之最,涉案官警多达38人以及2名检察官遭起诉,除时任北市督察长陈衍敏、前嘉义市警察局长程文典等4人获判无罪,另张德星未定谳外,其他人则分别被判刑确定,并都已入狱服刑。

判决指出,张德星1992年担任台北市警局督察员,负责审办中山分局及士林分局员警内外勤业务的督导考核,他明知周人参在北市中山区陆续开设多家赌博性电玩,竟收受对方20万元贿款,纵容周的电玩店继绩违法营业。

1993年4月,张的审办区变更由杨秋癸(判刑7年定谳)接任,他竟将原本从周人参按月领取的10万元,在警局办公室转交给杨男,与业者共同行贿杨男110万元,之后接任的陈国庆(通缉中),他也如法炮制行贿陈男90万元。

台北地院到高院更六审都将张男各判6年6月到13年不等刑期。高院更七审斥责张德星身为督察室督察员,不思戮力为公、廉洁自持,竟收受周人参集团贿赂并担任「白手套」角色,将他判刑5年6月,追征不法所得2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