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棍骗人妻性交可改运 侵犯2次要她「保持快乐就生效」

男部一名神棍骗人妻性交可改运,侵犯2次要她「保持快乐就生效」。(达志影像)

一名在台南开设公庙的胡姓男子,平时帮人消灾、改厄,一名人妻因母亲罹患精神疾病,自己及婚姻状况也不好,于是上门求助,胡男表示若要过气改运,两人就必须性交,因此两度指侵人妻,事后女方询问何时生效,他还要女方「保持快乐,否则会走火入魔」,二审改以违反意愿性交罪判5年。

根据判决书,胡男在台南某地经营一家宫庙,提供消灾、改厄、问事及祭改等服务,一名人妻则因受母亲罹患精神疾病及本身婚姻问题所扰,前往宫庙向胡男咨询求助。胡男便以画符咒、做仪式等方式,使人妻相信其具有改运、除厄之能力后,顺势向人妻谎称:做爱可帮A女过气、改运。

109年4月某日,胡用货车载着人妻外出,行驶到一处高架桥下后,将车停在梁柱旁,出手抚摸人妻胸部,接着又进行指侵,人妻竟误认此确为过气、改运而隐忍配合。

同年5月某日胡男又邀约人妻浅往一处工寮,持情趣用品按摩棒急利用手指进行指侵,胡男还向人妻说,不可将此事告诉第三人,否则会厄运上身、恶灵缠身,更会转运变成更凶恶的事件,人妻发现胡男行径愈来愈怪异,立刻报警处理。

法官检视由女方出的对话内容,女方问:「老师、师父,上次你说在你车上以及其他等等地方,你跟我有『肌肤之亲』还用我下体,你说这是过气跟过运,那这个要有多久时间生效?」、「可是上次弄我下体那个长得像笔的电动情趣按摩器我好痛,不舒服」

胡男回称,「你保持快乐,那就会很快生效这是秘密不许三者知道」、「你心乱想只会带给你更多不好的厄运」、「你现给头昏昏,渡你没改过运,我会走火功力大退」,「我是在偷改变你的厄运和诅咒」。

一审法官认为,胡男假藉改运过气的名义,行逞一己私欲之实,对女方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判5年有期徒刑,事后胡男与检方都上诉。

二审法官则认为,女方因误信与胡男发生性交行为可过气、改运,因此隐忍配合,违反意愿与胡男性交,改以对于女子以违反意愿之方式而为性交之行为罪论处,两罪应执行5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