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联议案部分董事未回避表决,安图生物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新京报讯 12月9日,安图生物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决定书》显示,河南证监局发现安图生物存在部分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议案中未回避表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苗拥军作为公司董事长、房瑞宽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安图生物、苗拥军、房瑞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安图生物称,将严格按照河南证监局的监管要求,积极落实相关事项的整改工作。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