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中心城区首张房票发放

本报讯 皮婉婷、全媒体记者章娜摄影报道:1月11日,看着手上的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安置房票(以下简称房票),市民兰先生十分高兴。原来,由于广州路下穿京九铁路隧道工程项目(一期)施工需要,兰先生家的房子近期被征收了。在房子被征收后的短短10天内,他就收到了一张房票,可用于购买南昌市范围内产权明确、合法的新房。

据了解,自2023年5月11日起,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不含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票安置。除原有的现金补偿、安置房产权调换两种外,新增房票补偿,市民选择更加多样。兰先生拿到的便是南昌中心城区发放的首张房票,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最高可获10%的购房补助。

“对我来说房子是刚需。房子被征迁后,我和妻子、小孩3人暂时住在父母家。”1月16日,兰先生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他已经看好了新房,签了合同,大概明年就能住进新家。他还提到,他家被征收的房子面积为72平方米,房票总额为84万余元。房票上载明征收项目名称、征收协议编号、房票编号、房票持有人、房票使用人、使用期限、房票总额等信息。

据了解,房票使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至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房票使用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内无购房意愿的,被征收人也可按未购房结算方式,提前申请兑付房票票面资金及利息。此外,房票不得买卖、抵押、质押、非法套现,一经发现,取消其房票购房资格,追缴已取得利益,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