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倡议 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行为

4月8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该局向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及广大消费者发出倡议。

该局要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守合法、诚信原则,践行质量强省方针。坚决杜绝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拼装、更换、拆除零部件和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该局倡导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车辆质量可靠、性能稳定。在购买后依法及时登记上牌。同时,合理停放、正确充电,不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更不能“飞线充电、电瓶入户充电、人车同屋充电”。充电时要远离易燃、可燃物,以防电动自行车起火后造成更大的事故。

此外,要杜绝改装、避免加装,严禁非法拼装、拆改电动自行车,私自更换大容量电池,改动电气线路,拆除限速装置等。也请勿随意加装遮阳伞、雨篷等配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