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連爆/易鼎活蝦 使用非法蘇打粉
「大鼎活虾餐厅股份有限公司」,被查获使用未经许可的添加物「苏打粉」。图/食药署提供
食安事件频传,连锁活虾名店「易鼎活虾」也卷入其中,卫福部食药署公布,该餐厅制造厂「大鼎活虾餐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未经许可的添加物「苏打粉」,并用于大鼎虾饼、调味虾仁包及虾卷炸粉等,且「食品安全管制系统」(HACCP)复查也未通过,总计挨罚一四四万元。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指出,业者使用添加于食品中的「苏打粉」,应取得食药署许可,不能「申请A却使用B」,稽查人员到制造厂稽查时,查获未经许可的苏打粉,考量业者属于具一定规模的连锁店、产品违规情形等,首次违规裁罚九十六万元,如再违规,罚款将增至一九二万元。
此外,「大鼎活虾」餐饮业于在HACCP评比并不合格,复查后仍有部分不符合规定,依食安法裁处四十八万元,连同未经许可添加物部分,业者共被裁罚一四四万元。
对此,大鼎活虾餐厅发表声明,「油炸虾饼」制造过程未察觉进口商是以非食品级申报苏打粉,造成疑虑,深感遗憾,也向消费者表达歉意。事件发生后,立即回收销毁,不再使用小苏打粉在食品中。另成立食安管理小组,定期检验原物料及商品,导入食安管制系统,并不定时委聘第三方自主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