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青海...凌晨有人互殴!
导 读
俗话说“美酒虽好莫贪杯,身陷囹圄后悔迟”。酒是亲朋好友聚会的调味品,也是人生喜怒哀乐的寄托,但是喝酒要有度,不然酒后斗殴触犯法律那就追悔莫及了。这不,在互助县红崖子沟乡务工的申某和王某因为喝醉酒发生打斗,最终将友谊的小船开进了拘留所!
近日,互助县公安局红崖子沟派出所接到辖区务工人员王某报警称:“今日凌晨,工友申某酒后将我殴打致伤,请派出所前来处理。”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了解,王某和申某在一工地务工,平时二人关系不错,经常在一起喝酒。当日下班吃完饭后,闲来无事的二人便在酒桌上话起了友谊,当二人饮酒至次日凌晨时,在严重醉酒状态下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升级为互殴行为,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给于王某罚款200元,申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申某已被送往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公安提醒:推杯换盏之时的确惬意,但是,饮酒后自控能力下降,容易使人产生暴躁、易怒等情绪,诱发伤害他人的过激行为。请大家谨记,喝酒要适量,控制酒后言行,借着酒劲“为所欲为”,终要为自己的鲁莽行为埋单。对于借着酒劲“为所欲为”公然藐视法律和道德底线,公然攻击他人、破坏公共财产、扰乱单位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互助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