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集团收到清盘呈请

提出债务重组方案后不足半月,世茂集团(00813.HK)被债权人提出了清盘呈请。

4月8日,世茂集团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银亚洲”)于4月5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了对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公司的财务义务金额约为15.795亿港元。

受该消息影响,世茂集团开盘大跌,截至收盘,跌幅达18.68%,报0.37港元,总市值仅余14.05亿港元。

世茂集团认为,该呈请并不代表公司境外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共同利益,为保障其相关方利益,其将极力反对该呈请,并继续推进境外债务重组以最大化其相关方的价值。

有对世茂情况较为了解的业内人士称,该情况也在意料之中,接下来要尽快推进债务重组,但目前的清盘呈请并不代表法院会支持,因为这不符合绝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不过此前也有市场消息称,有债权人小组计划反对世茂提出的债务重组计划,并呼吁其他债权人效仿。

该项重组计划在3月25日被正式对外披露。根据重组方案,世茂集团为债权人提供了短期工具、长期工具、强制可换股债券、不同工具的组合四个选项。

具体来看,第一个选项为短期工具,年期为6年,分配给所有计划债权人的短期工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30亿美元;利息将按短期票据或短期贷款未偿还本金额50%的金额累计,并每半年支付一次,方式为重组生效日期起计首四年由公司选择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第五年起以现金形式悉数支付。倘以现金悉数支付利息,年利率为5.0%;倘以实物形式支付任何部分利息,年利率为6.0%。

第二个选项为长期工具,年期为9年,分配给所有计划债权人的长期工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40亿美元;长期工具未偿还本金额的利息将予累计并每半年支付一次,于重组生效日期起计首六年每年3.0%,全部以实物支付;第七年开始每年2.0%,全部以现金支付。

第三个选项为强制可换股债券,年期为1年,按每股8.5港元的转股价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强制可换股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

第四选项是不同工具的组合,固定组合包括本金额相等于该计划债权人本金额25%的短期工具、本金额相等于该计划债权人本金额35%的长期工具及本金额相等于该计划债权人本金额40%的强制可换股债券。

期间,世茂集团还披露了股东贷款的转换情况,即控股股东许荣茂通过其全资拥有公司向世茂集团提供本金总额39.63亿港元的贷款,以及向世茂集团附属公司提供本金总额38.39亿港元的贷款。许荣茂将把本金额6亿美元的未偿还股东贷款交换为本金额6亿美元的新长期票据,同时,未偿还股东贷款本金总额减去6亿美元换为等价本金额的强制可换股债券。

目前来看,部分债权人或许对该项重组方案并不够满意。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方案相对较差,例如上述转股价是当前世茂股价的20多倍。

整体来看,当前上市房企被债权人提出清盘呈请已非罕事。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先后有20余家上市房企被债权人清盘呈请,包括碧桂园、恒大、融创、旭辉、花样年、龙光等企业,其中多家房企将聆讯不断延期,抑或债权人此后选择撤销清盘呈请,而恒大则被香港法院颁布了清盘令。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向第一财经表示,债权人提出清盘呈请意图向债务人施压,寻求债务问题最终解决方案,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当前世茂需尽快形成重组方案,以期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解决债务问题。同时,世茂可寻求法律措施以坚决反对呈请,或与呈请人主动沟通、友善协商,努力促使呈请尽快被撤回或驳回呈请。如果清盘呈请未能被法院驳回或未被撤回,将对世茂债务进程形成一定影响,如果法院最终颁布清盘令,将对世茂债务重组方案造成显著负面影响,也将阻碍其债务危机解决、经营恢复。

世茂集团称,公司一直与其境外债权人进行善意重组讨论,并承诺继续就其境外重组事宜与境外债权人积极沟通。

不过,就当前市况来看,包括世茂在内的众多房企所处的境况并无明显好转,面临的行业下行压力依旧较大。

2023年全年,世茂营业收入约594.64亿元,同比下降5.7%;股东应占核心业务亏损约145.08亿元。作为房企重要资金来源的销售,世茂在2023年实现合约销售额约428.22亿元,同比减少约5成;今年一季度的下行趋势未改,全口径销售额则仅为82亿元。

值班编辑:高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