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水库去年售电2.8亿 盼中央勿排除在绿电外

石门水库发电近5年每度电售电价格落在1.3至1.8元不等。(北水局提供/吕筱蝉桃园传真)

台北市多位民代与翡翠水库管理局今召开记者会,指中央2次修订「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将水库水力发电排除在绿电之外,影响趸购电价影响卖电收入。北区水资源局指出,石门水库发电厂以去年2亿度发电量,每度电卖1.4元计算,收入有2.8亿,若能纳入条例内,售电单价提高,原则上当然希望别被排除在绿电之外。

郭耀程指出,水力电厂与台电公司合作,在调配过程中视发电量多寡,若有相关政策的配合,售电单价会较高,若无则是依据契约单价售电,以石门发电厂1度电的价格,近5年落在1.3至1.8元不等,若可以纳入再生能源条例内,台电收购单价每提高1元,相差就有2亿元。

他也说,当初中央修订「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将水力发电设为「未达2万千瓦」,用意是在鼓励并辅导水渠等不同型态小型水力设施开发,然而石门水库发电是供水营运需求之外的附带效益,如果能将其纳入再生能源条例,售电单价可以提高,当然是乐观其成,但相关修法仍是尊重经济部的条件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