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分尸当垃圾烧 逆子逃死判无期
男子杀母分尸丢弃垃圾车且被跟着垃圾一起焚烧掉。(本报资料照片、民众提供/陈育贤新竹传真)
新竹市28岁朱姓男子前年杀死母亲再用砂轮机分尸后装入垃圾袋丢弃,经高温焚烧后至今无法寻获遗骸,朱男遭台湾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他不服提上诉,骂「怎么可以判带着一颗忏悔之心的人重刑」,但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朱男因遭母亲安排入住康复之家,及母亲对其金钱、工作、成家有所约束,因而心生不满,他趁对方以欲参加检定考试为由,向康复之家请假多日,他在2021年9月5日晚上9点多返家之际,竟菜刀砍杀母亲多刀,母亲无力反抗,气绝身亡。
朱男见母亲死亡后,拿出先前所购之砂轮机换装木工锯片,在上开住处厕所内肢解母亲尸体,将尸体头部、四肢、躯干分离,再将躯干部分肢解成二部份,并把上开肢解部位分装至垃圾袋,丢入垃圾压缩机内。
遭肢解之尸块,经垃圾压缩机压缩后,再由新竹市政府环保局垃圾车载至新竹市垃圾焚化场焚烧,焚烧后再送至新竹市环保局垃圾卫生掩埋场掩埋,经高温焚烧后,已解裂为碎片,致无法寻获遗骸。
二审高院维持一审认定,将朱男判处无期徒刑,他提上诉,辩称他的权利长期遭母亲人不法侵害,所为属防卫行为,且因思觉失调症之精神障碍,致其办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又其所为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之客观情状而达显可悯恕之程度,可减刑,但最高法院认为,他提上诉的指摘,非适法理由,上诉违背法律上之程序,判决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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