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启动「火锅稽查」 未达卫生规范标准最高罚2亿

卫福部食药署将启动餐饮贩售业-火锅餐饮业稽查专案」。(图/达志示意图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天气逐渐转凉,也代表着爱吃火锅的季节来了,卫福部食药署将启动「餐饮贩售业-火锅餐饮业者稽查专案」,实施「直接供应饮食场所火锅类食品汤底标示规定」,各地方政府卫生局也将针对辖内火锅餐饮业者,进行全面稽查,若标示不符最高罚300万元,作业场所未达卫生标准最高则发2亿元。食药署指出,本专案稽查重点包含具营业登记的直接供应火锅类食品场所,于供应场所是否以中文显著标示汤底制作方式;并查核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以及食品业者登录资讯是否正确。如查获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所辖卫生局将依法处办。而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5条规定,中央主管机关得对直接供应饮食的场所就供应的特定食品,要求以中文标示原产地及其他应标示事项;而特定食品品项、应标示事项、方法范围,以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为主。若违反者则依同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百万元以下罚锾。食药署进一步指出,若情节重大的业者,将被命令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登录;被废止登录的业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另外,依据同法第8条规定,食品从业人员作业场所设施卫生管理及食品添加物的管理均应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违反者经要求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也依同法第44条处新台币6万元至2亿元罚锾。★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