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仔券、商圈券來了!中市12月21日、22日再發5萬份
台中市府今年发三波物调券,活动已于10月底结束,创造逾1.5亿元庶民经济。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府今年发3波物调券,活动已于10月底结束,创造逾1.5亿元庶民经济,市府乘胜追击,12月21、22日将再推出「市仔券」和「商圈券」,总计发放约5万份,预计再创至少近1000万元营业额。
经发局指出,为延续物调券带来的好成绩,市府再推出「市仔券」和「商圈券」。此次兑领场域特别选定自购物节开跑,民众消费登录最高的10处公有市场、8处摊贩集中区,还有最会行销宣传购物节的19处商圈,民众可于12月21日或12月22日,以100元现金兑换200元「市仔券」或「商圈券」,发放共约5万份。
经发局表示,使用该券消费后,向摊商、店家索取收据或发票,在台中通暨购物节APP登录,更享消费金额3倍或5倍累计,除了享有加菜金优惠,又可赶上购物节最后两周抽现金、抽好宅活动,此次预计再创至少近1000万元营业额。
经发局提醒,这次发放场域共37处,各场域分配的券数不一,在市场、夜市可兑换「市仔券」,而在商圈则是兑换「商圈券」,兑换与使用规则均相同,每人每次至多兑换两份,数量有限,换完为止。该券可于发放日起使用至12月24日止,活动期限内视同现金,不得跨场域使用,仅能于券上所示场域消费,如逾期或遗失,恕不退费或补发。
台中市府今年发三波物调券,创造逾1.5亿元庶民经济,市府12月21、22日将再推出「市仔券」和「商圈券」,总计发放约5万份。图/台中市政府提供